自二零零八年开始以后我就几乎很少写有关律师的文章了,逐步把注意力放在民营企业的成长、发展和管理上。作为一名律师,不可能不关注自己所在的行业,也不是不想写,而是写作进入了可怕的“审美”疲劳阶段。而且深深感到律师业遇到前所未有的发展瓶颈,不是一个人写几篇文章、出几本书就能解决的。我写是因为我有迷惑,不写是因有更大的迷惑。
大的不用说,就以年轻的成长来说,有很多技术性的因素和条件,必须经过长期的训练和积累才能成就,比如从起码的写作法律文书的能力、技巧,到出庭如何选择诉讼方案、应对策略,如果没有三五年的积累,连门都入不了。再如律师的社会交往能力、谈判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能力的开发和培养、律师营销等都有共同的特点,它们既是一门学问又都是一门技术,培养这些能力必须扎扎实实从技术层面着手,从别人怎么说你就怎么做开始,而不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说婆有理的学问开始。而我们的律师都有太多的学问,对依样葫芦画瓢学技术和技巧,学像了再去干,可这对他们来说似乎是一种侮辱。这样说确实是因为有恨铁不成钢之怨,但年轻律师确实有他们的难处和无奈,在此就引出本文的第一迷思。
一、律师的职业哺乳问题
前不久,我在与深圳律师同行交流时,我举了这样的例子。当一个饥肠辘辘人在荒野中面对这样的场景,身前有一地瓜田,其中有很多的地瓜;身后有一水塘,其中鱼类繁多,不远处的树上还有一只鸟儿。在这个时候,此人如果要填饱肚子活下去,是选择地里长的瓜、水中游的鱼还是树上会飞的鸟。
相信,再笨的人都知道先刨个地瓜来填饱肚子再说。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似乎很容易忘记这样的常识。很多律师在执业之前就已经把职业的目光定在了天上的鸟和水中的鱼了,至于土得掉渣的地瓜,压根儿想都没想过。于是问题就来了,水中的鱼儿如果没有工具得有技巧,而天上的鸟儿没有工具是万万不可能掉进你的盘子中来的。想吃鸟儿,起码得有弓有箭或者有枪,然后再按三点一线的要求训练出百步穿杨的本领来才成。买弓买箭买枪买子弹都得首先付出代价,而且苦练射击技术,否则一切也还都是白搭。